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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旗下讲话——做自己的首席安全官(吉祥山校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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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18-03-26 10:25

德育处副主任 郑杜平

老师们、同学们早上好:

    每年3月份最后一周的周一,是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3月份的最后一周是福建省学校安全教育周。今天是3月26日,就是第23个全国安全教育日,这一周是福建省第十一个安全教育周,主题为“做自己的首席安全官”。我校在本周将举行各类活动,来强化大家的安全意识并提高大家的应急能力,希望同学们积极参加。

  日常生活中涉及我们生活和学习方面的安全隐患有很多种,包括:运动损伤、网络交友安全、交通事故、溺水、毒品危害以及打架斗殴等等。对于以上这些安全隐患如果我们能有很强的安全意识和预防应对措施,如果我们能认真遵守学校的安全规定,如果能将班主任的话记在心里,落实在行动上,我想我们每一位同学都会平平安安地在学校完成学业的。

  今天我带着沉重的心情再次重申一下我校的安全规定:

   1、严禁追逐打闹、开恶意玩笑。

  目前有些同学还存在这样一种行为,一下课就和同学搂搂抱抱、拉拉扯扯、你碰我一下,我还手一下,然后是追来追去的打闹。同学们知道吗?就在半个月内,就在我们的身边发生了两起因打闹引起的伤害。其中一例就是很简单的从背后扑倒对方背上,致使对方失去重心,撞到玻璃上,鲜血淋淋,在医院手术。我想在这个事故中,那个扑到同学身上的男生本身是和受伤男生玩的很好的朋友,谁都不希望这样的事情发生,谁都想不到简单地一扑会导致这样严重的后果。可是回过头来,反思一下:该同学有没有将老师的安全提醒记在心里?落实在行动上?走廊上的玻璃很多,大家千万千万要小心。

还有一种现象,班上有某个同学长得瘦弱些或者人比较老实些,就会有那么一小波学生经常开恶意的玩笑,脱人家裤子,讽刺人家,讥笑人家,长期的玩弄就会导致事故的爆发。

  2、严禁打架斗殴,更严禁叫外校学生以及社会上的人员参与打架斗殴

打架斗殴、叫人替自己教训某位同学,不仅违反了校规,还触犯了法律。我这里讲一个案例:我校曾今的初一3班的李某男生和初二一个男生有点小矛盾,李某竟然叫来自己的姐姐以及另外3名外校学生对初二的这个男生进行殴打,万幸的是对方没来得及用武器时便被保安发现了,否则很可能会造成终生遗憾。关于这个事件我想说3点:(1)在这个事件中如果初二的这个男生被打伤或者打残,根据法律规定,那么李某及李某所叫来打人的姐姐及另外3名外校学生都会受到法律的制裁,通俗的说,都会去坐牢。(2)李某及初二的这个男生都忽视了一个问题,也就是遇到和同学有摩擦有矛盾时,没有及时告知班主任、段长、父母。如果两个学生有一个将此事告知班主任或父母,我想绝对不会发生以上的事件,同学们,你们要相信你们的老师、相信你们的父母,即时他们平时对你很严厉,但是他们都是为了你们好。(3)李某及初二男生身边的好朋友都没有及时将李某和初二男生有矛盾的事告知老师。同学们,什么朋友才是真正的朋友,见到同学去违反校规甚至去违反法律都不去阻止的朋友,还算是朋友吗?

  那么如何妥善处理矛盾纠纷呢?这里我有几条建议与大家一起分享。

 (1).要学会宽容,不做心胸狭窄的人。能成为同学、校友是一种缘分。与同学发生纠纷时要学会控制自己冲动的情绪,(冲动是魔鬼),不要去骂人去讽刺人挖苦人(打架往往是从骂人开始的)、不要去侮辱人,这样就不会使矛盾激化。俗话说的好:退一步海阔天空。

 (2).平时有不顺心的事,可与老师、父母、好朋友沟通、交流,切勿用“打架或叫人打架”来解决,我们要有法律意识,不做法盲。叫人帮忙教训同学从法律上讲,自己是主谋是主犯,量刑比直接参与打架的人更重。另外,愿意帮别人打架的人往往心狠手辣,出手轻重是无法控制的。

 (3).要有感恩之心。父母含辛茹苦将你们养育成人,学校老师培养了你们,我们应该有感恩之心,在学校要好好表现,不给父母、老师添麻烦。

  (4).要有责任心。见到我校学生之间发生冲突时,任何同学都有责任和义务向老师和学校报告,以避免悲剧发生。

   3、严禁携带管制刀具进入校园

  管制刀具不仅是我校严禁携带的,也是公安局明令禁止携带的。情节严重的可直接报送公安机关。

   4、 交通安全规定:

  遵守交通规则,不闯红灯,不走机动车道,严禁骑电动车、“死飞车”上下学。我校已经多次重申了此项规定,并且派人不定期地在学校周边排查,一旦发现将从严处理

  今天我讲了很多安全规定,或许有的同学觉得太苛刻了,或许有的同学听烦了,但是不管怎样,只要你按照这些要求去做,我们就可以最大限度的避免各类伤害事故的发生。我想安全比一切都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