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从严整治有偿补课的校级管理办法 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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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18-01-29 11:14 为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治理教师有偿补课工作的通知》(榕教人〔2016〕138号)和《福州市教育局关于重申从严治理教师有偿补课工作的通知》(榕教人〔2018〕12号)等文件精神,校领导班子高度重视,组织专题研讨会,认真分析研判当前我校的师德师风建设情况,总结出当前我校师德师风建设工作扎实,全校教师教育理想信念坚定,无重大教学责任事故,但也存在一小部分教师觉悟不高,意识不强的情况。为弘扬高尚师德,抵制有偿补课等违规行为,增强广大教师践行师德、廉洁从教的自觉性,研判当前我校师德师风情况,谋划新学期师德师风建设,制定整治有偿补课管理办法如下: 一、学校将凡具有以下行为的教师认定为违反师德师风,开展有偿补课行为:1.在校内外租、借用场地或在家里组织学生进行有偿补课、强化训练等活动;2.利用职务之便强制、诱导或暗示学生参加有偿补课;3. 在正常教学时间内不完全教授教学内容,诱导、暗示学生参加有偿补课;4.在教师之间相互介绍学生为对方提供有偿补课生源;5.在校外办学(培训)机构兼职兼课;6.动员或变相动员学生参加校外办学(培训)机构的补习或为其提供生源并从中获取利益等行为。 二、学校将持续开展“师德建设年”活动,通过教工大会进行师德宣讲,树立优秀教师形象,签订廉洁从教责任书,成立师德建设监察管理小组,由校长担任组长。教育引导广大教师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增强依法从教意识,自觉远离有偿补课,恪守教师职业道德。 三、学校建立教师档案制度,将师德考核结果作为教师职称评聘、评优评先、绩效考核和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挂钩,如有我校教师有偿补课,一经举报,核查如实,学校坚持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 四、为建立有效的学校、教师、学生、家长以及社会的监督体系,设立监督举报电话:18150770166,举报邮箱:362182522@qq.com。如有发现我校教师有违反师德师风行为,可通过以上渠道反馈,学校将重视每一个反馈意见。
福州第八中学 2018年1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