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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第八中学学生业余党校讲座材料(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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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11-11-09 15:41

共产党员的基本条件

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是保持党的工人阶级先锋队性质的基础。因此,弄清楚共产党员的条件,是党的建设中的一个基本问题。共产党员的条件,就是党章第一、二、三、四条规定的要求。

为了使申请入党的同志对党员条件有深入的了解,现具体作一些介绍:

党章第一条规定:“年满十八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革命分子,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这一条是申请入党的条件,也是对共产党员的起码要求。

党章第二条规定:中国共产党党员是中国工人阶级的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锋战士。”“中国共产党党员必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不惜牺牲个人的一切,为实现共产主义奋斗终身。”“中国共产党党员永远是劳动人民的普通一员。除了法律和政策规定范围内的个人利益和工作职权以外,所有共产党员都不得谋求任何私利和特权。这一条是共产党员的基本条件。其中共产党员是工人阶级的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锋战士这句话,用最概括的语言,阐明了共产党员应该是什么样的人。具体地说就是:第一,共产党员是工人阶级的一员,其他阶级出身的人,要成为共产党员,就必须放弃其原来的阶级立场,自觉地站到工人阶级的立场上来,确立无产阶级世界观。第二,共产党员不是工人阶级的普通一员,而是工人阶级的先锋战士,必须具有共产主义觉悟,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永不动摇。第三,共产党员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的觉悟,必须落实到自己的先锋模范作用上。党章第二条的这一句话,像一条红线一样,贯穿在党员的各项条件之中。

党章规定的共产党员的条件,体现了党的工人阶级先锋队的性质,体现了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共产党员是工人阶级的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锋战士,他的先进性的质的规定性,是任何时候都不能改变的。但是,随着时代的发展和形势任务的变化,党员先进性的侧重点和具体要求,也应有所变化,体现出相应的时代要求。因此,江泽民同志在党的十五大报告中,根据党章的规定和新的形势任务,对新的历史条件下共产党员保持先进性提出了四个方面的要求:一是胸怀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带头执行党和国家现阶段的各项政策,勇于开拓,积极进取,不怕困难,不怕挫折;二是诚心诚意为人民谋利益,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多作贡献;三是刻苦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增强辨别是非的能力,掌握做好本职工作的知识和本领,努力创造一流的成绩;四是在危急的时刻挺身而出,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坚决同危害人民、危害社会、危害国家的行为作斗争。这四项要求,和党章第一、二、三、四条的规定是一致的,具有鲜明的时代特点,这实质上是新形势下衡量共产党员是否合格、是否保持先进性的最基本的条件,我们必须认真领会,努力实践,使自己真正成为一名符合时代要求的工人阶级先锋战士。

第一节 正确理解申请入党的条件

党章第一条规定:年满十八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革命分子,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这既是申请入党的条件,也是做一名共产党员的起码要求。这条规定,贯穿着无产阶级建党学说的一些重要原则。要求入党的同志不但要了解这些规定,而且应当弄清楚党章为什么要这样规定。

一、年满十八岁的劳动者

年满十八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革命分子,这句话有三层含义:第一,加入党组织必须年满十八岁。强调这一点,是因为一个人到了十八周岁才算成年,才能有比较确定的政治判断力,以确立自己的政治信仰和终身志向。

第二,加入中国共产党,必须是具有中国国籍的公民,没有中国国籍的人不能加人中国共产党。

第三,加入党组织必须是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革命分子。因为作为以消灭一切剥削和压迫、实现共产主义为目标的工人阶级政党,是不允许剥削分子进入党内的。

二、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

党章把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作为申请入党的条件,是因为中国共产党不是单个党员的简单组合,而是根据党的纲领和章程,按照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组织起来的统一整体,是思想上政治上高度一致的革命者的政治组织。党的纲领,是统一全党思想和行动的最高准则,它包括党的性质,党的指导思想,党的最终目标,党在当前历史阶段的总任务和基本政策,以及党的建设的基本要求等。党的章程,是党的最高行为规范,是党内政治生活和处理个人与组织、组织与组织之间关系的基本准则。党纲党章的这种性质和作用,决定了它是党建立、生存和发展的基础。党员承认党纲党章,是党在组织上一致的前提。如果党员在党纲党章上的思想一致被破坏了,党也会从组织上瓦解。因此,每个申请入党的人必须承认党纲党章。需要强调的是,这里所说的承认,不仅是口头上的拥护和接受,更重要的是有实现党的纲领、执行党的章程的决心和行动,立志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

三、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

参加党的一个组织,是指共产党员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或特定组织,并在其中过组织生活,接受党组织的领导和监督。对于这个问题,列宁在19037月俄国社会民主工党第二次代表大会上,同马尔托夫展开过激烈的斗争。马尔托夫主张,只要承认党纲党章,就可以做党员,不必参加党的一个组织,甚至提出每个罢工者都可以自行列名入党。列宁坚决反对这种主张,认为党员不仅要承认党纲党章,而且必须参加党的一个组织。他尖锐地指出,按照马尔托夫的党员条件发展党员,只能模糊党和阶级的界限,改变党的工人阶级先锋队的性质,使党变成一个涣散的俱乐部。我们只有按照列宁提出的原则建立党,才能使党真正成为无产阶级先进的、有组织的部队,保证党的思想统一和组织统一;才能使党作为坚强有力的战斗集体来行动,从而肩负起伟大的历史使命。要求入党的同志,要从这样的高度来认识参加党的一个组织的必要性。

积极为党工作,是指党员有义务担负党组织分配的工作,并且尽心尽力地把它做好。党组织分配的工作,主要包括党的群众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例如,参加各级党组织的领导工作,参加党内教育工作,参加联系群众的工作及对人民群众的宣传工作,做好发展党员的工作和各种群众团体的工作及社会工作等。党组织要根据具体情况,给每个党员分配适当的工作,并进行检查和指导。每个党员都应当自觉接受并努力完成党组织分配的任务,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四、愿意执行党的决议

党的决议是为完成党的总目标、总任务,在某一个时期对某一项工作或某一件事情,经过党员大会、党员代表大会、党的代表会议或党的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全体党员必须贯彻执行的事项。党的决议代表党员的意志,必须贯彻执行。如果对党的决议有不同意见,可以保留,或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反映,但在行动上必须执行,不能采取各取所需和阳奉阴违的态度。如果每个党员可以自行其事,那么党的团结统一就会受到破坏,党就没有战斗力。所以,申请入党者愿意执行党的决议才能加入党的组织。不愿意执行党的决议的人就不能当党员。

五、愿意按期交纳党费

为什么把愿意按期交纳党费作为申请入党的条件之一呢?因为,党员按期交纳党费,不仅是从经济上帮助党,更重要的是,按期交纳党费是党员关心党的事业的表现,也是检验党员是否具有组织观念的一个标志。在艰苦的战争年代里,许多党员省吃俭用,领到一点津贴,首先想到的是交纳党费。有的党员牺牲前还把身边仅有的遗物作为向党交纳的最后一次党费,表现了共产党员高度的组织观念和对党的无限忠诚。在和平的环境里,也有许多党员自愿多交党费。他们当中有的在临终时嘱托亲属将自己的毕生积蓄作为党费交给党,有的将自己劳动致富所得作为党费交给党组织。要求入党的同志应当充分认识按期交纳党费的重要意义,在被批准为预备党员之后,应当自觉地按期交纳党费。如果党员不按规定交纳党费,应当受到严肃的批评教育,甚至给予必要的组织处理。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交纳党费,就被认为是自行脱党,支部大会应当作出决定,经上级党组织批准,把这样的党员除名。对于党章第一条的上述内容,共产党员和要求入党的同志都应该明确并正确理解,而且下决心去做。因为这是对共产党员的起码要求。

第二节 要胸怀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带头执行党在现阶段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

共产主义远大理想,是无产阶级政治立场和世界观在奋斗目标上的集中体现,是共产党人终身所信仰、所向往、所执著追求的最高价值目标,是支配共产党员思想和行动的强大精神支柱。因此,要成为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首先就要树立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坚定共产主义信念,做到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动摇。

一、胸怀共产主义远大理想

前面讲过,共产主义社会是人类历史上最理想的社会制度。共产党人的最高理想和最终目标,就是实现共产主义的社会制度。中国共产党从它诞生之日起,就公开宣布党的最终奋斗目标是实现共产主义。每一个共产党员从入党的第一天起,也都宣誓要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这个奋斗终身的坚强毅力,就来自共产主义的远大理想和坚定信念,即坚信共产主义事业的正确性和必然性,对共产主义理想进行执著的追求,自觉地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共产主义的理想和信念一旦形成,它就沉积为人的思想意识的内核,成为共产党人的精神支柱和力量源泉。因此,一个共产党员只有树立了共产主义的远大理想和共产主义事业必胜的坚定信念,才能产生巨大的精神动力,焕发出高度的自觉性和创造精神,脚踏实地,艰苦奋斗,朝着实现共产主义社会的目标前进;才能有坚强的革命意志,在任何情况下,为完成党交给的任务不怕艰难险阻,不惜牺牲个人的一切;才能把个人的一生同整个共产主义事业有机地结合起来,真正懂得人生的意义,树立起崇高的共产主义道德情操,自觉地防止剥削阶级腐朽思想的侵蚀,为党和人民创造性地工作。孔繁森同志就是胸怀共产主义远大理想的当代中国共产党员的优秀代表。孔繁森精神,就是共产主义精神。孔繁森同志曾说过,我对共产主义的信念从来没有动摇和改变过,不管是工作顺利的时候,还是党处于困难的时期,自己都能坚信党的领导和共产主义。有的党员在改革开放、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条件下,丧失了革命意志,甚至走上政治堕落、道德败坏的道路,就其精神支柱看,就是抛弃了共产主义的远大理想,动摇了共产主义信念。古人说:志不立,如无舵之舟,无衔之马,漂荡奔逸,终亦何所底乎?”要做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特别是要经受住革命征途上的种种考验,在关键时刻,在各种风浪中,都能够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站稳党的立场,始终不渝地为实现共产主义而奋斗,就必须牢固地树立共产主义理想和信念。否则,就必然会丧失做共产党员的资格。

二、带头贯彻执行党在现阶段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

共产党员胸怀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必须同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统一起来,为贯彻执行党在现阶段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而努力奋斗。共产党员和要求入党的同志都必须懂得:我国还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面临的根本任务是发展社会生产力,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这是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在现阶段的共同理想。共产党员带头为实现这个共同理想而奋斗,也就是为实现共产主义的远大理想而奋斗。党在现阶段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是党的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在现阶段的具体化,是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和意志的集中体现,共产党员带头贯彻执行党在现阶段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也就是以实际行动坚持共产主义的远大理想。江泽民同志在十五大报告中指出:我们现在的努力是朝着最终实现共产主义的最高纲领前进的,忘记远大目标,不是合格的共产党员;不为实现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纲领努力奋斗,同样不是合格的共产党员。由此可见,共产党员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党在现阶段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并且在这方面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这不仅是胸怀共产主义理想的具体表现,而且也是衡量党员是否合格的重要尺度。
  第一,要增强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的自觉性和责任感。党的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为核心内容的基本路线,是马克思主义与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相结合的产物,反映了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基本规律。它源于我国的社会主义实践,又经受了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实践的检验。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二十年,我国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综合国力显著增强,人民群众得到的实惠比以往任何时候都多。而且在国际风云变幻、社会主义遇到严峻挑战的情况下,我国仍然保持着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这些事实充分证明,党的基本路线是完全正确的,它是国家的生命线、人民的幸福线。坚持这条基本路线不动摇,我国社会主义的长治久安、中华民族的腾飞就有根本保证。正如邓小平同志指出的:基本路线要管一百年,动摇不得。只有坚持这条路线,人民才会相信你,拥护你。谁要改变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方针、政策,老百姓不答应,谁就会被打倒。”(《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370?71)这段话极为深刻地告诉我们,对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任何时候都不能动摇。党的基本路线是全国各族人民根本利益所在。坚持这条基本路线,就是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所以,共产党员和每一个要求入党的同志,都必须增强执行党的基本路线的自觉性和责任感,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

第二,要做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的模范。新时期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实质,就是高举邓小平理论旗帜,带头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带领群众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做出实绩的共产主义实践活动。因此,共产党员必须成为贯彻党的基本路线的模范。共产党员要成为执行党的基本路线的模范,就要牢固地树立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思想,旗帜鲜明地坚持改革开放、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端正自己的人生观、价值观,使自己的言行符合党的基本路线的要求。凡符合党的基本路线的观念和做法,都应当坚持和发扬;凡不符合党的基本路线的观念和做法,都必须加以克服。要站在改革的前列,积极参加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实践,带领群众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艰苦奋斗,并做出实绩。坚持和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是不会一帆风顺的,往往要经受住各种严峻的考验。例如,在个人利益与党和人民的利益发生冲突时,是为了一己私利而我行我素、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还是公而忘私,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党的政策;在错误思潮或大的政治风波干扰党的基本路线贯彻执行时,是徘徊、动摇,还是顶住风浪,与错误思潮作坚决的斗争;在遇到较大困难和挫折时,是灰心丧气,消极动摇,还是冷静沉着,排除万难,始终坚持党的基本路线不动摇,等等。这种大大小小的考验,正是一个坚定的共产主义先锋战士不断成长和成熟的重要途径。有句古诗说得好:疾风知劲草,版荡识诚臣。能够自觉地抵制和反对违背和损害党的基本路线贯彻执行的错误思想倾向,才是一个自觉地、坚定地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的先锋战士。如果对党的基本路线怀疑、动摇,又不努力改正,就不配做共产党员。

第三,要带头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政策。党和国家的各项政策是党的基本路线的具体体现。共产党员要做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的模范,必须带头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政策。适合自己口味的要坚决执行,不适合自己口味的也要坚决执行;在环境有利的时候要坚决执行,在环境不利的情况下也要坚决执行。当然,坚决执行,并不是不看具体情况,违背客观规律去蛮干,也不是一味照抄照转地消极应付,而是要联系本地、本单位的实际创造性地执行。这就是说,要认真吃透党的方针政策的精神实质,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努力找出正确执行的方法和途径,作出必要的补充或具体规定,并不断注意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总结新经验,开创新局面。在创造性地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政策的过程中,要注意划清变通与搞下有对策的界限。在实际工作中,有时有的地方情况特殊,为了更好地执行政策,允许采取一些灵活的不违反原则的变通办法。但是,必须正确处理好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关系,自觉地做到以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不得违背党和国家政策的基本精神。同时,所采取的变通办法也要经过有关上级的同意。如果只是为了个人或小团体的利益,不顾大局,借口特殊变通,曲解党的政策或钻政策的空子,另搞自己的一套,实际上是在抵制、干扰党和国家的政策的实施,那就是一种严重的不正之风和违纪行为,必须坚决防止和纠正。三、勇于开拓,积极进取

实现共产主义是空前伟大而艰巨的事业,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现代化事业,是一项全新的伟大工程,没有现成的经验可供借鉴,在前进的道路上,必然要遇到不少困难和挫折。以推进改革为例,就会遇到旧的思想观念和利益格局的阻力。因此,共产党员不但要带头执行党和国家在现阶段的各项政策,而且要有勇于开拓,积极进取,不怕困难,不怕挫折的革命精神。在这种新的历史条件下,共产党员是因循守旧、墨守陈规,还是勇于开拓、锐意进取?这是对共产党员先进性的新的考验。共产党员是具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工人阶级先锋战士,应当认清时代的特征,适应时代的要求,站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前列,做到勇于开拓,积极进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