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分层次教学 试行学分制管理改革方案(修订)
福州第八中学
(二000年八月)
为推进素质教育,特制定《深化分层次教学,试行学分制管理》教育改革方案,在高中阶段贯彻实施。
一、改革的目的要求
实施分层次教学、试行学分制管理的目的要求是:
(1)把教学班授课制与分类分科分层次教学班相结合,把必修课与选修课、活动课相结合,形成适应不同发展趋向的课程组合,允许学生在掌握基础知识的深度和广度上有所选择,加强课程“三大板块”的内在衔接和动态发展,体现“优秀加特长”或“合格加特长”的教育特色。
(2)调动学生学习主动性,使学生能主动参与课程及学习层次的选择,有利于学生均衡和谐发展,有利于学生整体素质的提高和个性的发展。
(3)激励学有余力、学有专长的学生的超前发展,同时创造条件,鼓励促进学习基础较差、学习上暂时存在困难的学生能在学习中获得成功,得到相应的发展。
二、分层次教学改革方案要点
1. 在原行政教学班的基础上,在某些能力层次明显的学科构建不同层次教学班,不分层次教学的学科仍在原行政教学班上课。按照分层次分班的原则,每学期终结综合评价后调整一次,实行动态管理。
2. 分层次教学班和快慢班的区别在于:①分层次教学为的是最大限度地调动各层次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发挥潜能,强化主体意识,使每位学生都能得到发展。分层次教学允许学生依据自身的特点选择不同学习层次,以求都能在原有基础上得到提高。分快慢班的做法一般是由学校根据学生学业总分高低来划分,因此不允许有这种选择。分快慢班的作法由于强化快班、削弱慢班,会使相当部分同学发展受到损害。②分层次教学只对部分学习能力层次明显的学科进行,各学科不搞一刀切。快慢班的作法是快班各门学科要求都高,慢班各门学科要求都低,所有学科都一刀切。
3. 在分层次教学的分班中,力求克服盲目性,提高科学性。分层次教学分班坚持的原则是:①尊重学生选择的层次意向; ②重视学生学习成绩和学习能力评价; ③发挥教师的主导作用。
4. 从校情考虑,目前确定分层次教学的学科有:数学、英语(各分三个层次),物理、化学(各分三个层次)、政治、历史(各分二个层次)。各层次教学目标是:
A层次教学目标:适当提高教学进度,不局限于教学大纲的要求,注意拓宽知识面,注意学科之间综合发展。
B层次教学目标:按现行教学大纲,执行部颁必修和分科性选修的综合要求。
C层次教学目标:按现行教学大纲,执行部颁必修要求,采取“慢进度、多反复、常反馈”的办法,夯实基础,逐步提高学习能力。
5. 实施分层次教学后,高中不再分文理科班级,允许学生根据自己的特长和今后的专业取向,选择不同学科的学习层次。例如准备升入大学理工类的学生,可以选择数学A、物理B、化学A、外语B、历史C,也可以选择数学B、物理A、化学B、外语A、历史C; 准备升入大学文科类的学生可以选择数学B、物理C、化学C、外语A、历史A等,允许少数学生各门课程优秀加特长,允许大多数学生部分课程优秀加特长,允许少数学生合格加特长。
6. 高一上期期末考后,数学、英语、物理、化学四个学科开始分层次教学,数学、英语各分A、B、C三个层次; 物理、化学各分A、B两个层次,高二上期分层次教学增加政治、历史两个学科,数学、英语、物理、化学四个学科各分A、B、C三个层次,政治、历史学科各分A、C两个层次。
7. 为有利于学生个性特长的发展,学校加大选修课程和活动课程的建设。我们拟设置58门选修课程(人文类课程25门,自然科学类课程23门,实科类课程10门)和35门活动课程(学科竞赛类课程9门,艺术体育类课程16门,劳技实践类课程10门),让学生有比较充分的课程选择自由。
三、学分制管理方案要点
1. 实行学分制管理的目的是:(1)防止高中学生过早文理偏科、重必修课程轻选修和活动课程,重高考学科轻非高考学科等错误倾向。(2)促进课程结构优化,发挥课程管理的制约和激励作用。 (3)使学生学会选择(学会分类分科分层次的选择,学会最近发展区的选择,学会选修、活动课程的选择)。(4)使学生重视选修课程和活动课程,促进学生个性多元发展。(5)使学生德智体美劳和谐发展,提高整体素质。(6)鼓励学生超前发展。
2. 学分制管理的具体做法是:(1)必修课、选修课和活动课原则按每学期每周修学一课时计为 1 学分,学期考核合格即取得相应学分。(2)活动课中每学年参加规定课时的社会实践,合格得 2 学分;每学期参加规定班校会、社区服务等活动,合格得 1 学分;每学期参加研究性学习活动,合格得 1 学分,并视其研究性学习成果的水平等级附加奖励学分。(3)学生参加市级以上学科、体育艺术、制作创造等竞赛,获奖者附加奖励学分和积点,奖励学分和积点计入活动课学分中。(4)数、理、化、生、计算机奥林匹克竞赛、劳技“三小”竞赛、正式体育艺术竞赛,获市级一、二、三等奖分别附加奖励学分4、2、1分,获省级一、二、三等奖分别附加奖励学分8、6、4分,获国家级一、二、三等奖分别附加奖励学分12、10、8分,其余竞赛原则按上述附加学分折半给予奖励。(5)各级竞赛每 1学分的积点按一、二、三等奖次分别设为4、2、1点。
3. 对必修课程,每位学生均应按学校课程教学计划参加学习与考试。学有余力的学生,可以申请自学、提前修习,参加相应必修学科考试取得学分。课程计划所列的选修课程和活动课程供学生自由选择,选修课程可按学校选修课开设计划选修,可跨学期选修,也可以自学方式选修,通过参加选修课程考试,考试合格,取得规定学分。学习确有困难或确有特殊原因的少数同学,可以申请免修部分选修活动课程。申请自学或申请免修课程的学生都必须向学校提交申请报告,呈教务处批准后生效。凡送评市级以上三好的学生选修课程和活动课程必须修满当年选修课程和活动课程设计的累计学分,凡获免试直升高校资格的学生,选修课程和活动课程应分别修满25学分和20学分。
4. 学生每门课程学习质量的高低以及学年和毕业总成绩以“学分积点”量化显示。必修课程设学分和学分积点,选修课程只设学分不设学分积点,活动课程竞赛类设学分和学分积点、非竞赛类只设学分不设学分积点。其中必修课程的学分积点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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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修课程学分积点小于该课程学分数的(即上式计算值为负值),该课程不能取得学分,只有学分积点。学年学分积点等于上、下学期课程学分积点的总和,毕业学分积点等于三个学年学分积点的总和。
“学分积点”还可以:(1)作为校、市、省各级三好生、优秀学生评选的依据;(2)作为各级奖学金评选的依据;(3)作为保送、推荐上大学的依据;(4)供高一级学校选拔录取时参考。
5. 毕业和超前毕业。从高一上学期开始至高三上学期结束为止,学分设计总数及毕业标准如下:
|
风
类 项目 |
必修课 |
选修课 |
活动课 |
累 计 |
|
学分设计 |
138 |
25 |
20 |
183 |
|
毕业标准 |
138 |
20 |
15 |
173 |
提前两年修满九门必修课程(政治、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历史、地理、生物)和当年其他课程学分,并获省级奥赛前五名一等奖者或被大学特殊录取者,可以提前毕业。提前一年修满九门必修课程和两年其他课程学分,并获省级奥赛一等奖者,可以提前毕业。三年内未能修满学分者,只发给结业证书,在离校二年内经本人申请参加相关课程补考,合格并达到规定学分后可补发毕业证书。
6.课程学分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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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学期 分 学科 |
高 一 |
高 二 |
高三 |
学分 合计 |
说 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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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期 |
下期 |
上期 |
下期 |
上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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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 修 课 程 |
政 治 |
2 |
2 |
2 |
2 |
2 |
10 |
必修课程设学分和学分积点,学分积点计算公式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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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 文 |
4 |
4 |
4 |
4 |
5 |
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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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 学 |
4 |
4 |
4 |
4 |
5 |
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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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 语 |
4 |
5 |
4 |
4 |
4 |
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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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 理 |
3 |
3 |
3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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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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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 学 |
3 |
2 |
3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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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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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 史 |
2 |
2 |
2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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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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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理 |
3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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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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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 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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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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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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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 育 |
2 |
2 |
2 |
2 |
2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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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 算 机 |
2 |
2 |
1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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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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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 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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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 |
1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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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欣赏 |
1 |
1 |
1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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