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选课制、走班制、学分制”改革,全面变革学习方式》方案
福州第八中学
(二○○三年八月)
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我校从98年秋入学的高一开始实施《深化分层次教学,试行学分制管理》(简称“选课制、走班制、学分制”)整体教育改革,这个改革是以课时改革为突破口,以课程改革为核心,以分层次教学为策略,以“选课”为特色,以学分制评价为保证,至2001年夏为止,已完成了第一轮三年的试验,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果。2001年秋季,福建省全面实施教育部新课程计划,面对新课改的大背景,结合我校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实际,在《深化分层次教学,试行学分制管理》的教育改革方案的基础上,制定深化“选课制、走班制、学分制”改革方案,从2002年秋季正式实施,2003年秋季入学的高一新生继续实施该方案。
一、目的要求
1、深化“选课制、走班制、学分制”改革的目的是:用三到四年左右的时间全面完成学生学习方式和教师教学方式的变革,更高水平地体现“以学生发展为本”的教育理念,更高质量地实现八中学生“人人成功,个个发展”的教育目标。
2、教学班授课制与分类分科分层次组合课程相结合,学科类课程和综合实践类课程相结合,国家、地方课程与学校课程相结合,必修、选修、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相结合,形成适应不同发展趋向的课程优化组合,允许学生在掌握基础知识的深度和广度上有所选择,体现“优秀加特长”或“合格加特长”的教育特色,达到“以学生发展为本”因材施教的目的。
3、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使学生能主动参与课程及学习层次的设置和选择,变革学习方式,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激励学有余力、学有专长的学生的超前发展,同时创造条件,鼓励促进学习基础较差、学习上暂时存在困难的学生能在学习中获得成功,得到相应的发展。
二、选课制管理要点
4、我国高中教育课程正从原来单一的国家课程模式走向国家、地方、学校三级课程管理模式,以提高促进学生发展的高中课程的适应性。校本课程的开发已经成为21世纪初期我国课程改革乃至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核心和热点,校本课程充分考虑学生的实际需求,尊重和满足学生的个体差异,更加灵活适应社会的变化,从而更有效地促进学生的发展。根据我校的实际构建以学科类课程为主,综合实践类课程为辅,必修课程、选修课程,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相结合,国家统一课程与校本选择课程相结合的可供选择的分类分科分层次的课程体系,以适应不同层次和不同发展的需要,为“选课制”奠定了基础。
5、以课程改革为核心,以素质教育理论为指导,构建“选课制”的课程框架。课程框架如下:
![]()


我们构建的课程框架力求做到“五突出”:即突出课程的时代性、开放性、选择性、综合性和人文性。同时采取课程构建与整体教育改革相结合,与教科研相结合,与信息技术相结合,与变革教学方式相结合,与学生管理相结合,与师生共同发展相结合,保证课程框架的整体性、科学性、实效性和规范性。
6、校本课程开发不但为“选课制”创造了条件,同时为教师提供了无限表现与创造的空间。长期以来,教师只有教学意识,而没有课程意识,课程意识是教什么的意识,教学意识是怎样教的意识,没有课程意识要对教学方式进行深刻的变革是不可能的。教师要建立深刻的课程意识,使每一门课程都接受“市场”的检验。为了学生的发展,每一位分层次学科的任课教师至少能开好两个不同层次的两门课程,每一位任课教师每学年都能自主地开发教材,高质量地开设一至二门以上的校本选修课程,同时还要至少指导好两个课题的研究性学习,特别是高、中级教师,要在校本课程开发过程中胜任自己的工作职称。
7、“选课制”是每个学生根据自己的“最佳发展”需求,根据课程体系的要求,选择分类分科分层次课程的最优化组合,形成“最适合自己发展”的课程“套餐”。例如准备升入大学理工类物理专业的学生可以在必修分层次课程中选择数学A、物理A、化学B、英语B、历史C、政治C,也可以选择数学B、物理A、化学A、英语A、历史C、政治C,同时可以在自然科学类或实践科学类课程中选择相关的选修课程,还可以在研究性学习课程中选择相关研究方向的课题研究课程,形成最适合自己的课程“套餐”。在这过程中允许少数学生各门课程优秀加特长,允许大多数学生部分课程优秀加特长,允许少数学生合格加特长。
8、“选课制”的管理原则:
(1)发挥教师的主导作用,加强选课指导,力求克服选课的盲目性,提高选课的科学性,明白“适合自己才是最好”的道理。
(2)充分尊重学生的选择,并允许选择有所调整,规定每学期期末结束可以进行必要的调整,选择力求合理,避免频繁调整,以便学生稳定发展。
(3)选课要注意整体设计,这就是要把必修分层次课程和必修不分层次课程,国家选修课程和校本选修课程进行综合考虑,整体设计,合理选择。
9、分层次教学操作要点:
(1)课程分层。必修课程分层次,选修、综合实践课程也分层次,由学生根据自身的兴趣、特长,实际能力和将来学习专业做出各种不同层次的组合选择。
(2)目标分层。根据A、B、C不同层次学生的实际,制定科学、合理可供发展的教学目标,起到教学定位、导向和激励作用。
A层次教学目标: 适当提高教学要求,不拘泥于教学大纲(试验修订版),注意拓宽知识面,注重培养学生发现问题、研究问题、创造性地解决问题的能力,引导学生学会学习、学会研究、撰写学习研究论文。
B层次教学目标:按现行教学大纲(试验修订版)的优良要求,注意适当拓宽知识面注重培养学生的知识综合和应用能力。
C层次教学目标:按现行教学大纲(试验修订版)合格要求,采取“慢进度、多反复、常反馈”的办法,夯实基础,逐步提高学习能力。
(3)施教分层。在教学过程中,“一体三重”教学模式对C层次的学生在“情、导、实践”环节上表现为“激兴趣,养习惯,带着走”;对B层次的学生在“情、导、实践”环节上表现为“促内化、助迁移、渐放手”;对A层次的学生在“情、导、实践”环节上表现为“立志向、导探索、自己走”。
(4)评价分层。作为教学过程的形成性评价既要以教学大纲的要求为依据,又要符合不同层次学生的实际,既要考查学生理解和掌握“三基”的水平,又要考查学生在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既要让不同层次学生了解自己掌握的知识和能力,从而享受成功的喜悦,又要让学生看到自己的不足,明确努力的方向。在学期终结性评价的试卷命题中,除60%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共同要求的试题外,40%在题数、题型、内容相同的原则下,以不同难度权重,分A、B两种层次的题目供不同层次学生选择。
三、走班制管理要点
10、“选课制”是“走班制”的基础,“走班制”是“选课制”的必然,没有“选课制”就不会出现“走班制”,没有“选课制”,“走班制”就失去了赖以存在的基础。“选课制 ”是每个学生根据自己的“最佳发展”需求,选择分类分科分层次的课程最优化组合,形成最适合自己发展的课程“套餐”,按课程“套餐”到规定的课程“餐厅”即教室走班上课,从而体会“适合自己才是最好”的道理。“走班制”打破了长期不变的行政班教学管理体制,改变了过去以班主任为主体,班干部为辅助,学生处于“被动管理”地位的旧教育管理体制,建立以“走班制”为背景,体现以学生为主体的自主选择,自我约束的自主、自重、自立、自强的动态教学管理制度。
11、“走班制”带来了行政班“化整为零”的变化,带来了班主任的管理观念、管理方法的变化。“走班制”变静态管理为动态管理,变微观管理为主宏观指导为辅为宏观指导管理为主微观管理为辅,变少数学生干部的传统管理为多数学生干部的信息反馈与调控,变行政班主任单向管理为行政班主任与教学班教师相结合的多向管理,全方位推动班级管理工作的发展,为“育人为本”奠定扎实的管理基础。
12、树立“教管合一”的教育管理理念,建立“教管合一”的教育管理制度,必修课程、选修课程、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每一位任课教师都是当然的德育工作者,都要充当“班主任”角色,每学期按照制定的出勤、上课、作业、能力评价条例,采取A、B、C、D等级制做出教学班学生的学习考勤,思想心理,学习指导,学业评价和学分评定工作。对所教每位学生写出一句两句富有特色的描述性评语,评价学生“走班”中各层面的特点,促进学生人格的全面完善。
13、行政管理要突出“人本思想”,教育管理要突出德育首位,学生发展管理要突出实践和创新能力的培养。在“走班”过程中,教师做为“人师”、要肩负“人格塑造,情感薰陶”的重大使命,要努力改变传统角色,创造民主平等氛围,关注学生的全面和谐发展;在“走班”过程中,要改变传统的只重视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只重视方法和能力,而忽视人的情感、态度和价值观的弊端,教师要以自身的人格素质,人格魅力和人格的力量对学生的心灵产生强大的感染和影响,使学生形成正确的情感、态度和价值观;在“走班”过程中,教师应该积极地“旁观”,发现和发展学生的潜能,了解学生发展中的需求,帮助学生认识自我,建立自信,给学生以心理上支持,培养自律能力,明确学习责任、学会认知、学会合作,学会探究,学会做人。
四、学分制管理要点
14、学分制管理的意义。学分制是相对于百分制,以选课制为前提,以学分作为计算学生受教育程度的计算单位,以取得最低的必要学分作为毕业标准的一种教学管理制度。其意义在于:不论课程类型,不论是否考试科目,都按照学时确定本门课程的学分,在评价体系中能够赋予同样学分的不同课程同样的权重,打破以单纯学科考试特别以有会考、高考的学科考试得分率评价学生的旧框架,构建对学生德、智、体、美、劳等方面的课程修习和素质提高进行全面评价的素质教育评价体系。在保证国家必修课程基础性、统一性的前提下,制约与激励学生根据自己的层次差异,个性差异,兴趣与爱好差异,将来的择业导向差异,有效地选择课程和课时,既可以减轻学生的过重负担,又有利于学生全面、生动、主动、和谐地发展。
15、学分制的操作要点:
(1)必修课程、选修课程和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原则按每学期每周修习一课时计为 1 学分,学期考核合格取得修习课程相应的学分。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是国家规定的必修课程,包括研究性学习、劳动技术教育、社区服务、社会实践四部分内容。研究性学习每周3课时,按照学校《研究性学习课程的开设、管理和评价条例》,视研究学习的时间长度、研究学习过程和研究学习成果予以评价。劳动技术教育每周1课时,以劳动技术掌握的程度予以评价。社会实践每学年1周(折合每周1课时),以社会实践的过程和效果予以评价。班会、团队活动、社区服务每周1课时,以其活动的设计、实践和效果予以评价。
(2)学生参加市级以上学科、体育艺术、创新创造等竞赛,获奖者附加奖励学分和积点,奖励学分和积点计入选修课程学分中。数、理、化、生、信息技术奥林匹克竞赛、科技创新大赛、正式体育艺术竞赛,获市级一、二、三等奖分别附加奖励学分4、2、1分,获省级一、二、三等奖分别附加奖励学分8、6、4分,获国家级一、二、三等奖分别附加奖励学分12、10、8分,其余竞赛原则按上述附加学分折半给予奖励。各级竞赛每 1学分的积点按一、二、三等奖次分别设积点为4、2、1点。
(3)对必修课程,每位学生均应按学校课程教学计划参加学习、活动与考试。学有余力的学生,可以申请自学、提前修习,参加相应学科类必修课程和国家规定的选修课程考试取得学分。选修课程可按学校选修课程开设计划选修,可以跨学期选修,也可以自学方式选修,通过参加选修课程考试,考试合格,取得规定学分。课程计划所列的校本选修课程供学生自由选择,学习确有困难或确有特殊原因的个别同学,可以申请免修部分选修课程。申请自学课程在每学期开学第二周内进行,凡申请自学课程或申请免修课程的学生都必须向学校提交正式申请报告,经教务处审批后公布生效。凡送评市级以上三好的学生都必须修满当年课程设计的累计学分。
(4)学生每门课程学习质量的高低以及学年和毕业总成绩以“学分积点”量化显示。学分是学生修习课程量的评价,学分积点是学生修习课程质的体现。国家统一规定的学科类课程设学分和学分积点,综合实践活动类课程和校本选修课程只设学分不设学分积点,数、理、化、生、信息技术、科技创新等正式竞赛设学分和学分积点。其中国家统一规定的学科类课程的学分积点计算公式为:
。
课程学分积点小于该课程学分数者,该课程不能取得学分,只有学分积点。学年学分积点等于上、下学期课程学分积点的总和,毕业学分积点等于三个学年学分积点的总和。
(5)毕业和超前毕业。从高一上学期开始至高三上学期结束为止,学分总数设计及毕业标准如下:
|
学 课程 分 类 项目 |
必修课程 |
选修课程 |
综合实践活动课程 |
累 计 |
|
学分设计 |
120 |
47 |
31 |
198 |
|
毕业标准 |
120 |
42 |
26 |
188 |
提前两年修满十门必修课程(政治、语文、英语、数学、信息技术、物理、化学、历史、地理、生物)和当年其他课程学分,并获省级奥赛一等奖或并进入冬令营被大学特殊录取者,可以提前毕业。提前一年修满十门必修课程和两年其他课程学分,并获省级奥赛一等奖或被大学特殊录取者,可以提前毕业。三年内未能修满学分者,只发给结业证书,在离校二年内经本人申请参加相关课程补考,合格并达到规定学分后可补发毕业证书。
16.课程学分设置。
|
课程类 |
学 学期 分 课程 |
高 一 |
高 二 |
高三 |
学分 合计 |
说 明 |
|||
|
上期 |
下期 |
上期 |
下期 |
上期 |
|||||
|
必
修
课
程 |
思想政治 |
2 |
2 |
2 |
2 |
2 |
10 |
学科类必修课程设学分和学分积点,学分积点计算公式是:
|
|
|
语 文 |
4 |
4 |
4 |
4 |
4 |
20 |
|||
|
英 语 |
4 |
4 |
4 |
4 |
4 |
20 |
|||
|
数 学 |
4 |
4 |
4 |
4 |
|
16 |
|||
|
信息技术 |
2 |
2 |
|
|
|
4 |
|||
|
物 理 |
3 |
2 |
2 |
2 |
|
9 |
|||
|
化 学 |
2 |
2 |
2 |
2 |
|
8 |
|||
|
生 物 |
|
|
3 |
3 |
|
6 |
|||
|
历 史 |
3 |
3 |
|
|
|
6 |
|||
|
地 理 |
3 |
3 |
|
|
|
6 |
|||
|
体育与健康 |
2 |
2 |
2 |
2 |
2 |
10 |
|||
|
艺 术 |
1 |
1 |
1 |
1 |
1 |
5 |
|||
|
学分小计 |
30 |
29 |
24 |
24 |
17 |
120 |
|||
|
选 修 课 程 |
数 学 |
|
|
|
|
4 * |
4 |
“*”课程由学生根据自己的兴趣、特长、实力和将来的学习专业导向进行自主选择。单科性选修课程只设学分不设学分积点,分科性选修课程设学分和学分积点,数、理、化、生、信息技术奥林匹克竞赛、科技创新大赛等正式竞赛设学分和学分积点,各级竞赛一、二、三等奖每学分积点分别设为4、2、1点。 |
|
|
历 史 |
|
|
2 * |
2 * |
3 * |
7 |
|||
|
物 理 |
|
|
2 * |
2 * |
3 * |
7 |
|||
|
化 学 |
|
|
2 * |
2 * |
3 * |
7 |
|||
|
生 物 |
|
|
|
|
3 * |
3 |
|||
|
地 理 |
|
|
2 * |
2 * |
2 * |
6 |
|||
|
信息技术 |
|
|
2 * |
2 * |
|
4 |
|||
|
学校选修课 |
5 * |
3 * |
4 * |
4 * |
6 * |
22 |
|||
|
地方选修课 |
|||||||||
|
学分小计 |
5 |
3 |
10 |
10 |
19 |
47 |
|||
|
必修课程 |
综合实践活动课程 |
研究性学习 |
3 |
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