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福州第八中学中外合作办学2015年秋季收费校长公告 二维码
发表时间:2015-08-31 16:32 福建省福州第八中学中外合作办学2015年 秋季收费校长公告 福州八中校发[2015]002号
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高中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闽价[2004]费149号)规定以及福州市物价局、福州市财政局、福州市教育局联合下发的榕价费[2014] 15号文,福州市物价局、财政局、教育局联合下发的榕价费[2014]45号文和福州市物价局、福州市财政局联合下发的榕价费[2015]46号文,2015年秋季,本校对学生收取学费和代办费。严格执行“三限”政策,即限分数、限人数、限钱。学生入学代办费严格限定为课本费、簿籍费两项。对学期中间根据需要发生的服务性代办代收项目,如社会实践、体检、看电影等代办收费,学校遵循“按时发生、据实收取、不得盈利、及时结算、多退少补”的原则,单独立帐,分项核算,在学期末及时结算并向学生及家长公布,在每一学年结束前予以结清。 经福州市(县、区)物价局、财政局批准,并经本校校务会议2015年8月30日研究,现将本学期各年级收费项目和标准公告如下: 1、中美班学费:56000元; 2、中美班代办费:高一83元,高二36元,高三8元; 3、中澳班学费:高一、高二20000元,高三15000元; 4、中澳班代办课本簿籍费:220元 5、三江口校区住宿费:高一1300元,高二、高三950元 6、其它费用费:按时发生、据实收取、及时结算、多退少补 收费咨询电话:83206913,价格举报电话:12358。
校长:陈炜 二O一五年九月一日 |